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5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河北-衡水-故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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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2025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2 14:32:03

****服务局

2025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

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1

****年产10万套助动自行车配件项目

****开发区山水大街与**红路交叉口南侧路东4号院内4#车间

****

******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助动自行车配件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5、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公司生产车间1800平方米,购置电泳设备、剪板机、冲压机、卷板机、污水处理设备、水洗游浸设备、喷淋房、烘箱、燃烧机、热风炉、酸洗废气处理设施、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32台(套)。建成后年产10万套助动自行车配件。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职工人数12人,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工程选址

项目****经济开发区山水大街与**红路交叉口南侧路东4号院内4#车间,****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3'27.430 ,北纬37°26'47.780 。厂区东侧故****公司,南侧为******公司,西侧为山水大街,隔路为**同业****公司,北侧为****公司办公楼。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滩头村700m。

(三)项目衔接

1、供电: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年耗电量约60万kW﹒h/a。

2、供热、制冷:项目生产用热由液化石油气燃烧机提供,液化石油气用量为30t/a,职工冬季取暖和夏季制冷采用空调。

3、给排水:

给水:****园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287.562m3/d,串级水量为1.04m3/d,循环水用量为276.4m3/d,新鲜水用量为4.541m3/d。

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221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脱脂废水、水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车间内进行,短暂且无土建施工,对环境影响较小。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本项目作业场地主要在车间内,车间地面已进行了硬化,且安排专人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洒水,扬尘产生量很小。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叉车和气动工具等产生的噪声,其产噪时间较短,且在车间内作业,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以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接线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酸洗工序采用集气罩+碱喷淋+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生产线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加强有组织收集措施,车间密闭等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脱脂废水、水洗废水、碱喷****处理站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和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原料包装桶(电泳黑浆、电泳乳液、中和剂、磷化剂、脱脂剂)、原料包装废包装袋(表调剂、氢氧化钠、PAC、PAM)、脱脂槽渣、酸洗废渣、表调杂质、废磷化渣、电泳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0318-****36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郑口镇顺达路 邮政编码:053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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