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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海洋局受理崇****中心市政配套-给排水管线**工程的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中心市政配套-给排水管线**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海洋****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市**北沿,堡镇港新老北闸之间,南距堡镇港老北闸约550米,北距堡镇**闸约2.3千米。用海内容为排水管道、排水口和泄压井,海域使用类型为 排污倾倒用海 中的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用海方式为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取、排水口用海 和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面积为2.2456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40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海洋局****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6658、****6656
传真:****5930
****海洋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