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640**县城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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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G640**县城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市发改文〔2025〕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干线公路区域路网结构,提升道路服务水**通行能力,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G640**县城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2507-360000-04-01-989997)。
项目单位为****。
二、本项目起点位于**市**县**街道联和村粉塘处,顺延现状G640粉塘立交桩号K0+400(原S308桩号K6+680),向西北方向沿G640(原S308)布设,途经新屋、分水坳、柴源、联胜村、桥溪村,下穿S81万宜高速和S38昌栗高速,在桥溪村利用现状竹渡桥上跨**,并在原老桥两侧**桥梁;在田庄西侧偏离G640(原S308),途经干塘坳、奇枫村、山背、塘家洼后,在枫树下西侧重新沿G640(原S308)布设;途经奇枫驿站、烧田村、下官村、官庄后,向北、向西经下塅、杉棚下、**石、莘田江背、梓塘坑、马济塘、观音洞、蔺桥村后,在周家村K19+500(原S308桩号K26+800)顺接现状G640(原S308),终点位于**镇龙田村西侧桩号K19+623.5(原S308桩号K27+521)。
三、路线全长19.2235公里,其中**段为10.1公里,改建段为9.1235公里。全线设置桥梁872米/7座,其中大桥798米/5座,中桥74米/2座;涵洞2734.8米/87道,其中通道290.2米/9道;分离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13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等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13618万元,资金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2025XS****599号)、《****运输厅关于G640**县城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开工、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G640**县城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设 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施 工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监 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其 他 | | 核准 | | 核准 | 核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内;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5年9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