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热计量装置改造更换项目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 联系人 | 张亚平 | 联系电话 | 177****8317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11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13 16:00:00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1 | ****热计量装置改造更换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680000.0(元) |
公告内容
****热计量装置改造更换项目
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热计量装置改造更换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热计量装置改造更换项目
4.工程地点:**县
5.工程概况:完**城部分受灾区域热计量装置改造更换。
6.招标控制价:68万元(本项目按包工包料方式进行发包)
7.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5日-10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书提供投标文件(须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提交纸质版(一正一副,电子版一份)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至****。
3.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公司、**驰****公司、****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一)本投标邀请书在“****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cn/)**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http://47.****.4.155/a)”上发布。
(二)投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等国家计委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三)投标人以总价金额投标。
(四)报价方式为阳光平台一次竞价,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五)中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至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请投标人于2025年10月11日11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须于竞价结束时间2小时前完成资质审核提交,否则后果自负),登录“****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cn/)**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http://47.****.4.155/a)”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
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标书代写
3、凡拟参与**省公共**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省公共**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http://47.****.4.155/a)上注册,方可网上进行登记、投标等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栖云北路107号
联系人:薛茹
电话:0931-****8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雁南路西脉大厦21层2103室
联系人:张亚平 田圆
电话:0931-****175 189****1591 177****8317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