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开平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开平市百合镇新型独立储能项目)的批后公告

审批
广东-江门-开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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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百合镇新型独立储能项目)》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14:56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百合镇新型独立储能项目)》,******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

《**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百合镇新型独立储能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5年9月30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项目落实地块WTR01位于**市百合镇桥上村,共1个地块,总面积0.0804公顷。根据**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804公顷(其中园地0.0804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WTR01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园地0.0804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调整为供电用地0.0804公顷,规划分区调整为城镇发展区。

本次项目落实地块WTC01位于**市百合镇茅冈村,共1个地块,总面积0.0804公顷。根据**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804公顷(其中竹林地0.0396公顷,坑塘水面0.0408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WTC01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商业用地0.0804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调整为林地0.0396公顷,规划分区调整为林业发展区,坑塘水面0.0408公顷,规划分区调整为一般农业区。

本项目为新能源产业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080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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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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