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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关于印发《困难家庭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残基〔2025〕7号)要求,经残疾人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残联审核后,拟定了**县2025年困难家庭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现将7名人员救助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残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上报****基金会审定救助。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受理单位:****,受理电话:****451。
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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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