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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开标室(**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现澄清为:********公司(**省**市**区迎宾大道6号13幢10楼)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00元,现澄清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本次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效力,其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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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