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10-1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计划名称:****先进材料开发制备与检测创新平台项目(国产设备)(第二批)
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 商务要求)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条款号/条款名 |
原招标文件要求 |
修改后的内容 |
| 第六章第二节 第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合同签订后,中****银行预付款保函,****银行预付款保函,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项目设备到达后,经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5%的项目尾款作为质保金,若设备在质保期间运行正常、无任何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尾款。 |
项目设备到达后,经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5%的项目尾款作为质保金,若设备在质保期间运行正常、无任何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尾款。 |
| 二、其它要求及说明 4.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银行预付款保函,****银行预付款保函,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项目设备到达后,经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5%的项目尾款作为质保金,若设备在质保期间运行正常、无任何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尾款。 |
项目设备到达后,经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5%的项目尾款作为质保金,若设备在质保期间运行正常、无任何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尾款。 |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同步修改。
2.其他事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王老师
电话:0734-****029
2.采购人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衡花路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34-****029
邮编:421000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塘街道**中路一段319****中心T2栋1108房
联系人:李林葱、王小娟、谭容
邮编:4100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731-****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