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0930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10-11 09:4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80,000元 人民币
11,052,300元 人民币
CQHWCGZHPGF2023[HW]

**市雷击火综合预警监测建设项目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雷击火综合预警监测建设项目”作如下答疑:

提问1:全波形三维闪电定位系统设计图纸第7页限定了供电设备系统设备箱的尺寸,不合理,不同厂商提供的设备和电池,不一定是这个标准。限定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不合理,不同供应商不间断供电方式会有不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序号1第22项目流量不限定,不立于厂商进行成本预算且无限流量描述违法广告法。

答疑1:供电设备系统设备箱尺寸综合考虑安装地点空间及实际使用需求,由投标人定制,未限定特定产品。经查询,市场上有多种供电设备及电池能满足设备箱尺寸大小。

设计图中提供的供电系统接线方式为常规接线方式,未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经查询,市场上有多种视频监控设备具备“内置无限流量”功能,此内容未限定特定产品、未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2:关于“10H时滞可燃物含水率传感器”材质要求的排他性问题

质疑条款: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第2项“火险因子自动监测系统”第7条明确要求:“10H时滞可燃物含水率传感器:测量范围0-50%RH;测量误差±1.25%RH(0-10%RH)、±2.00%RH(10-20%RH)、±3.40%RH(20-30%RH)、±4.11%RH(30-45%RH);直径13mm、长度约40cm,密度0.5±0.1g/cm;材质标准样本应由12-14年龄的松木制成;出厂前应完成标定”。

质疑理由:

技术原理单一,指向特定产品:该要求明确指向“木棒法”传感器技术路径,而该技术路径主要由国外厂商掌握并使用松木作为标准样本,实质上排除了其他技术路径的国产设备。

不具备区域代表性:**市林区植被类型多样,松木并不能代表所有林型的10小时时滞可燃物特性,使用单一树种样本将导致监测数据代表性不足,影响预警准确性。

限制竞争,违反公**则:该参数具有明显排他性,导致只能选用进口设备,且须配套原厂采集传输系统,限制了具备同等技术性能的国产设备参与竞争,违反《政府采购法》中“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答疑2:经查询,市面上有多种国产10H时滞可燃物含水率传感器能满足本技术参数要求,此内容未排斥国产设备、未限定测定技术路径、未限定特定产品、未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松作为**本地优势树种占比达38%,在**林区植被中具备代表性,选择松木材质作为标准样本,符合业务实际需要。

提问3:关于“1小时时滞可燃物及土壤含水率测量设备”功能要求的专利风险问题

质疑条款:招标文件“技术服务标准”中“(二)火险因子自动监测系统”第1条功能要求第10项要求:“(10)对林内地表死可燃物,包括 1 小时和 10 小时时滞可燃物含水率以及土壤含水率等物候因子进行监测。其中,1 小时时滞可燃物及土壤含水率测量设备应采用一体化设计,支持北斗单模定位,具备自定位、防盗和挪动报警等功能”。

质疑理由:

存在专利侵权风险:“自定位、防盗和挪动报警”等功能组合已由国内其他厂商申请专利保护。强制要求该功能组合可能导致中标人面临专利侵权诉讼,影响项目顺利实施,亦可能将部分潜在投标人置于法律风险中。

功能非必需,可替代性强:上述功能并非实现火险因子监测的核心技术功能,可通过其他技术手段或管理方式实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应作为验收要求限制竞争。

答疑3:经查询,市面上有多种1小时时滞可燃物及土壤含水率测量设备能满足本技术参数要求,此内容未限定特定产品、未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

提问4:本项目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证书①具****保障部****建设部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②具备职称改革机构****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级别:高级)、③具备职称改革机构****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名称:信息通信、通信工程或计算机)的才能得满分6分。

此设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属于限制性、倾向性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议调整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三个证书之一或其他团队成员具备以下三个证书之一:

①具****保障部****建设部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的,得 2 分;

②具备职称改革机构****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级别:高级)的,得 2 分;

③具备职称改革机构****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名称:信息通信、通信工程或计算机)的,得 2 分。

答疑4: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三项证书之一就可得分,同时具备三项证书可得满分,项目负责人做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对于项目实施成果起关键作用,故对项目负责人技术实力有明确要求。此内容基于项目实际需要,未限制、排斥投标人参与投标,未限定特定投标人。

****

****

2025年10月11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