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08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发酵项目(原**农垦暖泉葡萄榨汁厂) | **回族自治区****农场 | **** | ******公司 | 项****农场,项目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2′18.301″,北纬:38°44′16.257″。由于****生产的葡萄汁均外售或运至其他酒庄,项目蒸馏酒使用的葡萄原酒也均由**营葡萄酒庄提供,为了节约成本形成循环产业链,公司决定在现有榨汁车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发酵项目”。本项目在现有榨汁车间内进行技术改造,将生产的葡萄汁进行发酵后生产葡萄原酒。项目总投资7780.44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葡萄原****处理站废气。 葡萄原酒发酵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2、乙醇和挥发的有机酸,常伴有酒香味,CO2属空气组分,排至外环境后会很快扩散,在低浓度时无毒害,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乙醇和挥发的有机酸等产生量相对较少,通过抽风机排出,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各处理池加盖封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处理措施减少恶臭的排放,对NH3和H2S的去除效率为60%,则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分别为NH3:0.016t/a(0.04kg/h),H2S:0.0008t/a(0.002kg/h)。NH3、H2S、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限值要求,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发酵罐清洗废水及纯水系统排水。本项目发酵罐清洗废水及纯****处理站处理后COD浓度为182.3mg/L、NH3-N浓度为7.4mg/L、TDS浓度为645.2mg/L,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限值要求,用于周边葡萄园灌溉。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滤机、纯水制水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酒糟、酒泥,废硅藻土,污水处理站污泥。本项目澄清、倒罐、过滤除菌过程产生的酒糟、酒泥约401t/a,集中****种植园施肥,随产随清不在厂区内储存。项目产生的废硅藻土为0.6t/a,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备处理污水过程中会产生污泥,污泥产生量约为5.2t/a,全部清掏用于周边葡萄园施肥。 |
****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