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7万吨工业气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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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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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10-11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监管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拟对****年产7.7万吨工业气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1 09: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1619。

通信地址:**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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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7万吨工业气体项目

**省**市**县西塘桥街道海河大道1568号

****

****环发****公司

项目投资495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9108.93平方米,采用氢气、甲烷、氩气、氮气、空气等原辅材料,经气体混合、增压、充装、提纯精馏、空气净化、液化分馏、液氮进槽、管道输送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混合气充装排组、氮气压缩机、冷冻机、分馏塔、自洁式空气过滤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纯化系统、低温液氮泵、玻璃钢冷却塔、卧式单级单吸离心水泵、氮气输送管道、低温液体储槽、汽化器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7.7万吨工业气体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纯度高、节约能源等优点,实现销售收入14446万元,利润3327万元,税金1328万元,工业增加值5434万元

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井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刷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除锈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