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柴油采购公开招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1 16:00:00
开标/截标时间 11 天 17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8 18:00:00
****因经营需要,现需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内容:
五、招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5.2 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获取途径:注册后点击“响应人登录”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5.3 获取招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18时00分(**时间)。
5.4 获取公开招选文件的地点方式:**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下载公开招选文件。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下载招采文件,文件资料费¥0.00元(大写:/)。
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下载获取本招选文件,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六、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6.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不到三年的单位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证明、资产清单三者其一,并附承诺函)
6.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柴油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6.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总局(http://www.****.cn/chinatax/c101249/n****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时间为准)。
7.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7.3任何原因导致服务商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递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7.4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5若发现投标人有不符合资格要求或存在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况,则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8.1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8.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8.3 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九.异常情况处理
9.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9.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yangwenye@cebenvironment.****.cn
九、监督邮箱及电话:
监督电话:185****3981
监督邮箱:****@qq.com
2025年10月11日
1.全流程电子化
2.1电子招标责任划分为:
2.1.1供应商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数字证书 (CA)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1.2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属于违规: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系统注册资格的;
2)拒绝接受菜单单位或**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3)违反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对违规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措施追究责任: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公布其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
2.1.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相关需保密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意外情况处理:
2.2.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文件、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投标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2.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2.2.3出现上述意外情形(二)而又无法妥善解决时,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的测试后,恢复电子化采购的活动,如确实无法恢复,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2.3采购人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 **省**市兴**五星镇同乐村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152****0816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3 | 招标项目名称 | |
| 4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有资金 |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6 | 最高投标限价 | 1、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是 2、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当期(2025年8月26日)****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fgw.****.cn)公布的**地区最高批发价:7755元/吨 3、本次招标预估数量为300吨,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
| 7 | 招标范围 | |
| 8 | 送货期限 | |
| 9 | 交货地点 | **省**市兴**五星镇同乐村、 |
| 10 | 技术性能指标 | 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要求。 |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同第一章招选公告。 2.财务要求:同第一章招选公告。 3.业绩要求:同第一章招选公告。 4.信誉要求:同第一章招选公告。 5.其他要求:同第一章招选公告。 |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3 | 付款方式 | 不接受偏离,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范本 |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5 | 分包 | 不允许 |
| 16 | 偏差 | 不允许 |
| 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附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 |
| 18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 |
| 形式:供应商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选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一旦成交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招选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 ||
| 19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采购人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澄清,响应人未下载知悉的,其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
| 20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投标总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
| 22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23 | 投标有效期 | |
| 24 | 投标保证金 | 1、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 3、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4、收款单位:**** 5、纳税人识别号:****1528MABT38CE26 6、开户行及账号:****银行****公司**支行 231********00150964 7、地址:**市兴**古宋镇**大道1号附11号 8、电话:199****0440 |
| 25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见本章3.4.4 |
| 26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成立不到三年的单位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证明、资产清单三者其一,并附承诺函) |
| 27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 |
| 28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29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0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
| 31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32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 |
| 3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34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 35 | 开标程序 | 详见本章 |
| 3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
| 37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个 |
| 38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评标结果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予以公示,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
| 39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采购人在中标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发送至中标人。 |
| 40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
| 41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30000.00 。 交款方式:可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交款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231********00150964 机构代码:****1528MABT38CE26 注:1.中标人未按照公开招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采购人将视为放弃中标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另行确定中标人。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响应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接到响应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原路经退还至中标人;以保函方式递交的履约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人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期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④保函方式的保证金,中标人涉及前3种情形的,采购人将向担保机构发起索赔。 |
| 42 | 调价条款 |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三“调价条款”要求进行调价。 投标人需明确调价因子的供应产地,作为可能的履约期间调价价格参照依据,产地信息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
| 43 | 声明承诺提醒 |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购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
| 44 | 备注 |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前完成履约保证金的办理,在规定时间未完成办理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由业主依次选择候选排名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2.完成合同签订后,供货时间按合同执行。 3.若公开招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选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选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选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选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选公告。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本次招标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范本。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7)响应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本招标文件附件包括:
附件一:合同范本;
附件二: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附件三:柴油入厂安全及管理规定告知
附件四: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五:柴油安全要求
附件六:阳光宣言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前后矛盾、表意不清、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或修正。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仍存在前后矛盾、表意不清的内容以对招标人有利的方式执行。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函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采购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招标文件与附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 响应文件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偏差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阳光宣言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部分
(1)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2)技术支持资料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4)技术偏差表
三、价格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表
(4)其他费用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价格标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价格标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入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因汇错账户、跨行、节假日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迟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入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因根据本章第9.2.2项被判定为围标串标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不能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合同业绩情况明细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货物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三个部分;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xxx.TBJ)。
3.7.4响应文件编制系统获取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响应文件编制。(https://ybqyygcgfwpt.com/web-portal/#/help/help-details?code=3 id=136********66094080 type=toolSoftwareManagement)
3.7.5响应文件编制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https://ybqyygcgfwpt.com/web-portal/#/help/help-content?type=helpArticle
4. 投标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递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4.3.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4.3.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4.3.4注意事项
(1)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2)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3.5响应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5.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5.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5开标结束。
5.6注意事项
5.6.1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6.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6.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采购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6. 评标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审小组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义、表述不清、信息不全等情形时,可以向响应人发送书面澄清文件并规定合理的时间回复时间,响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但不得改变报价。响应人不能主动澄清。
6.3.3评审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经查证核实有相互串通哄抬价格行为的相关响应的;
(2)响应文件未盖单位公章的;
(3)响应文件有备选方案或多项方案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技术或商务响应不满足招选文件中要求的。
6.3.4评审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人员要求供应商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分钟。
6.3.5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可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或说明,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应作否决处理。
6.3.6参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采购人受理异议,在异议处理完成前应暂停采购活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虚假、恶意异议等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将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轻重,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将视为虚假、恶意异议:
(1)对同一项目同一问题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但事项不具体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查询渠道的;
(2)对同一项目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经回复后仍继续提出异议的;
(3)异议内容涉及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异议人无法证明信息来源合法途径的。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标底、专家名单、采购过程音频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评审报告、评标打分表、他人响应文件等。
6.3.10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1评审明细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存档,不对外公布,监管机构及司法部门有权调阅。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2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7.1.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经调查判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1 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5.2 签订合同后,因招标人或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且成交服务服务费不予退还。
8.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发布终止公告并重新招标:
(1)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的投标人少于3个;
(2)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3****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未被否决的投标人少于3个。
(4)因招标条件、招标范围发生重大变更且导致招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因符合本章8.1项(1)、(2)条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因招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终止招标项目的,退还平台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凡被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均作废标处理:
(1)上传响应文件的电脑的硬盘、网卡、主板信息,三者均完全一致的;
(2)注册账号的IP地址一致的;
(3)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
(4)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4)其他可判定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本招标文件《阳光宣言》中邮箱电话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调价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调价条款。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根据评标价高低进行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处必须手签或使用个人数字证书)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付款方式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评标价计算方法 | 当所有响应单位税率一致时,有效投标价即为评标价;当响应单位税率不一致时,以有效净税价作为评标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在当期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去各个响应单位所报下浮金额之后的价格。 | |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并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计算所有响应单位评标价并进行排序。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偏差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阳光宣言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一、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二、技术支持资料
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四、技术偏差表
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表
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表
四、其他费用分项报价表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偏差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阳光宣言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标
(1)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2)技术支持资料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4)技术偏差表
三、价格标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表
(4)其他费用分项报价表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四、商务偏差表| 类别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 商务偏差 | |||||
| 合同条款偏差 |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网址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序号 | 年份 | 年产能 | 月产能 | 生产设备及数量 | 生产人员配置及资质 | 备注 |
| 1 | (请附产能依据等相关附件)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日期提供。
3.1 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买方名称 | 项目及材料名称 | 项目规模、材料规格、型号等 | 合同签订日期 | 供货期限 | 用户满意度证明(有/无)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注:1. 表格可扩展并增加内容,投标人完整填写此表格,上述材料作为招标人形式资格评审及商务打分依据。
2. 投标人应于本章3.2 业绩情况明细表中详细填写信息,并提供招标人所认可的书面证明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原件扫描件、验收证明、用户满意度证明等,有效业绩数量以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
3.2 业绩情况明细表
| 材料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合同供货期总供应量及月供货量 |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供货期总供应量、月供货量的相关信息,且月供应量应提供不低于连续2个月的证明资料,且时间在合同供货期限内。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第3.4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可以多页贴图,确保截图中的文字清晰。
3、若因国家系统平台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截图时,需提供必要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 信用中国截图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截图 |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截图 |
| ****税务局查询记录 |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招标人名称:
一、不以向****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的**关系。
二、不与****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四、不向****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报销费用。不向****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五、如贵公司认为本单位或本单位人员涉嫌违反前述承诺,或我国任何党政、司法机关对相关单位/人员的立案调查涉及合同相关经济事项的,在相关事实调查完毕前或相关案件有效裁判前,贵公司有权随时通知本单位暂停合同履行并有权随时中止支付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款项。
根据相关事实的调查结果,如本单位或本单位人员违反本《阳光宣言》的,贵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公司认为合同不适宜再履行的,贵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向本单位进行任何补偿或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发现****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相关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投诉邮箱:****@qq.com
投诉电话:185****3981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
必须包含材料清单等详细资料。
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货物(功能规格型号)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 1 | 国Ⅵ车用0号柴油 | 0号柴油 | 吨 | 300 | 当期(2025年8月26日)****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fgw.****.cn)公布的**地区最高批发价为基准价下浮后的含税合价 | ||
| 投标单价(元) | (下浮后的含税单价) | ||||||
| 预估量(吨) | 300 | ||||||
| 税率(%) | |||||||
| 下浮金额 (元/吨) | |||||||
| 付款方式 (是否响应) | |||||||
| 交货期限 | 接到通知后 小时到货,紧急情况 小时到货。 | ||||||
| 商务是否有偏离(有/无) | |||||||
| 技术是否有偏离(有/无) | |||||||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
备注:
1、 招标人对税率已有明确要求,投标人按要求填报税率;
2、 招标人未明确要求税率,当投标人所报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价。
3、 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工器具(机械、车辆)使用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利润、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4、 本次投标总价为预估采购量的总价。合同按实际到货量结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送货当日的官网挂牌价的下浮后价格结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
相关附件
公告.pdf 立即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