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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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 **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部新区空港******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东部新区****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部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社区:本次对部分区域根据业主需求进行改造,增加38辆机动车快充和超快充充电区域,增加光伏雨棚,增加储能设备。****基地****电站项目:**600kW充电主机1台,配套250kW双枪快充终端5台;**180kW双枪快充终端6台;**100kW/215kWh储能柜5台。

2.3招标范围:除发包人需另行发包的工程外,承包人应完成经审定的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及配电相关工程;土建改造相关工程;涉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有权取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任何内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五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除外)。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_投标人本单位_人员)

3.1.4 财务要求:无;

3.1.5 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充电设施或换电设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 12 日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03 日 09 时30分,****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标书代写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成****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cn、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东部新区公园大街2560****中心B栋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99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湖中建**设计总部A区2201室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6641

2025年 10 月 11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应用类型、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同一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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