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位置
位于**市枹罕镇,**环西二路、南至规划九路、西至环西三路、北至建设三路。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02.98亩,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三、设计方案变更原因及内容
变更原因:由于**市城发﹒芳馨园(环西三路东侧)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位于**国家基本气象站东南侧,该项目部分楼栋原有设计高度会影响**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因此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原设计方案中1#-12#住宅楼均为26层,****幼儿园、沿街商业、物业管理用房、****服务站、公厕、文化活动站、****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199083.49㎡、地下建筑面积53184.27㎡,总建筑面积252267.76㎡。
变更设计方案中层数调整为18-26层,3#、4#楼由一个单元增加为两个单元,幼儿园位置进行调整,并配建沿街商业、物业管理用房、****服务站、公厕、文化活动站、****中心等,地上建筑面积195510.11㎡,地下建筑面积53184.27㎡,总建筑面积248694.38㎡。
原方案指标:容积率2.9,建筑密度19.93%,绿地率35%,建筑最高80米,机动车停车位2073辆(其中地上104辆、地下1969辆)。
方案变更后指标:容积率2.85,建筑密度19.99% ,绿地率35%,建筑最高80米,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60辆,机动车停车位2033辆(其中地上104辆、地下1929辆)。
四、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4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4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091(0930-****588)
邮编:731100 ******局
五、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