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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2025-10-11 | 挂牌结束日期2025-10-23 | |
| 31.8 | ||
| ****公司 | ||
| 陈海燕 071****0625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沙地乡楠****小学) |
| 转让底价 | 317.5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0-11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23 |
| 资产概述 |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是**市沙地乡楠****小学),总建筑面积1228.10㎡;宗地面积:5351.07㎡;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土地用途:教育用地/教育;混合结构。权利****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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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 - **市 - **市沙地乡楠****小学)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对转让标的进行详尽的现场勘察,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标的物历史沿革、过户政策和存在或即将产生的各类型瑕疵等,对受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予以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拟转让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本次资产处置最终成交价不含增值税, 办理过户手续中涉及的交易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本次挂牌价不含土地出让金,成交后由受让方根据规划条件及指标缴纳土地出让金。
4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详情以不动产登记证书所载为准,各意向受让方在公开挂牌期间有权利向交易机构申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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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资产名称 | **市沙地乡楠****小学) |
| 地址 | **市沙地乡楠****小学) |
| 建筑结构 | 混合 |
| 房产证号 | 鄂(2025)**市不动产权第****931号 |
| 建筑面积 | 1228.10(平方米) |
| 建成时间 | 2009-01-01 |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是**市沙地乡楠****小学),总建筑面积1228.10 ㎡;宗地面积:5351.07㎡;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土地用途:教育用地/教育;混合结构。权利****中心小学;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11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1.8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经拍卖确认的成交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该交易合同将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拍卖成交后,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转让。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信达****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达合正评报字(2025)第826020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1.8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采取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拍卖保证金在受让方缴纳完全部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签订合同后无息原账户退回;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拍卖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③未按照要求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服务费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原账户无息退回,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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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测时间 | 项目公示期工作时间内 |
| 勘测地点 | **市沙地乡楠木园村 |
| 联系人姓名 | 郭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199****0003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信达****公司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27 |
| 评估值(万元) | 317.55 |
| 公示附件 | ****小学1.jpg****小学2.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