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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根据《******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的申请,经初审,现将下列单位申请工资保证金免缴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以下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电话:0573-****0346
项目名称:许村镇莫河路西侧崇韵街南侧地块**高层安置房项目二标段
施工单位:****
免缴理由:符合《**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公示期: 2025年10月11日— 2025 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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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