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2025年信息类采购公告(第二次)(医院合理用药系统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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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合理用药系统服务项目

二、项目号:****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医院合理用药系统服务项目

1年

4.89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五、谈判有关说明

1.报名: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9:00—17:30到******院区3楼3076招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转账凭证)

标书费:100.00元/项

标书费办理流程:****医院账号转账(对公账户)。

投标保证金:无。

以下情形不予退还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没有提交投标,且之前也没有任何通知说明。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突然放弃投标。

(3)中标后,在接到通知书的30个工作日以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

(5)如果在投标过程中,因为违反规定,被他人投诉或举报,事情还未解决,可以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待事情解决完毕后,根据情况决定。

(6)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标书代写

(7)中标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8)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9)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0)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1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缴纳方式:要求以****银行****银行账户。

我院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3182 0101 0400 11318

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特别说明:请各投标人对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按项目分别转账,并备注投标项目的名称、包号、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参与投标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票据(投标人转账依据或我院财务科出具票据)。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时间要求。

2.响应文件提交:请于2025年10月17日9:30-10:00前送达******院区4楼招采办开标会议室。

3.谈判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00

4.谈判地点:******院区4楼招采办开标会议室

5.联系人:招采办——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877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1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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