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县2025年野生茶原生境保护点和异位**保护圃建设管护项目》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新州镇民生街207号
联系人及电话:胡晓芬 0776-****188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野生茶原生境保护点和异位**保护圃建设管护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在2024年工作基础上,在**县德峨镇八科村重点开展以下管护工作任务。任务内容包含:原生境保护点监测预警;**围水肥管理及病虫草综合防治;水肥淋灌系统日常维护与检修;**圃内道路修护及苗圃地培土、除草;原生境野生茶苗移植及栽后抚育管护。
具体要求如下:
1.管护周期内开展监测2次,数据完整。
2.开展**圃水肥管理及病虫草防治,无大面积病虫害。
3.维护水肥淋灌系统工程,无滴漏堵塞。
4.开展**圃内道路修护及苗圃地培土除草。
5.原生境野生茶苗补植需选60cm+健壮苗,移植成活率≥90%,栽后半年无枯萎,费用合理,移栽后需及时进行淋水、除草等管护。
时间要求:2025年9月—2026年9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采购预算金额:120000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
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报价清单、联系方式等材料(加盖公章)提交到****@163.com邮箱。
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货物供应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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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