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镀产品7.5亿件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年产电镀产品7.5亿件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电镀产品7.5亿件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电镀产品7.5亿件套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中心20#(36栋)厂房3楼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1、报批稿 ****年产电镀产品7.5亿件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pdf
项目概况: 项目一期****处理中心20#厂房3楼1620m2,建设FFC软排线电镀生产线、端子电镀生产线、挂镀生产线和滚镀生产线,主要镀种有镀金、镀银、镀锡、镀镍、镀铜、化学镍等,项目一期建设年产电镀产品2.5亿件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方案,提高处理后废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化镍废水、含银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综合废水等分类收集后经废水管道****处理中心污水站一期(处理规模3300m3/d)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一并排放。总镍、总银等有毒污染因子在分质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限值,其他污染因****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出口执行表2标准限值要求,2025年12月1日起,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规定的排放限值。****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效率,电镀槽采用全密闭措施,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采用槽体顶吸和槽边侧吸方式收集后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氰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氧化吸收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表6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应建设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四)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内废水管网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处理中心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管理科 受理地点: ****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053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5-10-11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