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北审投调报[2024]1号),我乡涉及1个项目(清洁村2021年水毁修复项目),我乡高度重视,现将报告所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未按规定设置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
“****政府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要求项目合同中约定按5%预留质量保证金。”****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规定。
《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上述事实属实,对问题定性及法律适用我乡均无异议。审计发现问题时,因工程已到质保期,质保金已全部退还施工单位。针对该问题,我乡将在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质量保证金。
二、项目成交供应商涉嫌挂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熊某社保购买单位为******公司(未参与竞标),且二级建造师证书在项目开工后已不注册在该单位。”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九条“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的规定。
《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上述事实属实,对问题定性及法律适用我乡均无异议。针对该问题,我乡将在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审核相关资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