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地点:****开发区环抱式港池**区
建设内容:****基地主要建设模块总组装车间、甲板片预制车间、智能化下料及管路预制车间、模块露天总装配区、涂装车间等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购进**吊、焊接设备等设备,建成FPSO上部模块和新能源化工等模块生产线、打造FPSO****基地,产品涵盖海洋工程装备模块、新能源模块、石油化工装备模块、FPSO总装等。项目主要原料为钢材等,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焊接-表面处理-组装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建造55座模块的生产能力。配套码头工程建设一座8万吨级舾装码头(包含2个8万吨级舾装泊位和1个8万吨级重件泊位),利用**岸线1055米,形成年FPSO总装2-3艘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https://pan.**.com/s/1fph2Ao3NOV75FwGZJLY98gpwd=mmw6 提取码: mmw6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2.5km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s://pan.**.com/s/1fph2Ao3NOV75FwGZJLY98gpwd=mmw6 提取码: mmw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南****经济开发区临港东路888号
联系人:葛经理
联系电话:0536-****037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
联系人:桑工
联系电话:025-****8196
邮箱:****@qq.com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cn,**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