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翰苑颐园4幢D47-D48店面招租(五次),招标人为****后坂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代理机构为****。现决定对翰苑颐园4幢D47-D48店面招租(五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租人。招标具体事项向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翰苑颐园4幢D47-D48店面招租(五次)
2、项目地点:**区碧湖街道后坂村翰苑颐园4幢
3、招标内容:翰苑颐园4幢D47-D48店面,面积210.75平方米。
4、最低限价:47元/平方米/月(即564元/年/平方米)
5、租赁期限:租期为5年。
二、意向承租单位或自然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指:为中华人民**国境内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参加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
(5)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三、租金支付方式:一季度一付,具体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高价中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10000.00元)(逾期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 1、****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后坂村集体经济组织 |
| 开户银行:****银行新浦支行 |
| 银行账号:908********100****3942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交中标年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解除或履约完成,中标人返还租赁物,经招标人验收认可并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后方可退还,不能抵扣租金或承包款。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区**路17号碧湖印象8幢1707室)或电话联系办理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时间09时00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市**区**路17号碧湖印象8幢1707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后坂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139****646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