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恰库尔图镇乔山拜村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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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恰库尔图镇乔山拜村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0-09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恰库尔图镇乔山拜村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10月14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恰库尔图镇乔山拜村玉米烘干厂

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县恰库尔图镇乔山拜村,行政规划隶属**县管辖,****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N46°21'7.761"、E89°31'57.892"。项目距离乌伦古河770m,东侧为未利用地,向东280m为阿巴线,西侧20m为阔斯阿热勒村居民区,南侧20m为恰福线,隔路100m为阔斯阿热勒村居民区,北侧为未利用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人民政府

**市蓝白丽景****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生产区,设置在厂区东部,内设一套玉米湿料烘干生产线,包括30m烘干塔1座、12.6MW(18t/h)生物质热风炉1台及其配套设施等。辅助工程为储存区,**1座10000t存储圆通仓(占地面积1187.98m2)、2座1000t原料筒仓(159.74m2/座),湿料存放筒仓2个(3000t/个)、干料筒仓1个(8000t/个)、晾晒场(面积6830m2);办公区,为已有办公楼,占地为263.81m2,内设职工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1层框架结构,门卫室占地50m2,进行改造和装修。同时配套建设消防水池1座(面积3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面积10m2)及其他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6万吨(1000t/d)。该项目冬季不生产。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435m2。项目总投资6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3%。

建设性质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规划,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加强对土石方在施工场地内堆存、回填、装卸、运输等方面的管理;严禁随意破坏施工场地内外植被,减少挖填作业,并对施工中开挖裸露地表进行覆盖;施工完毕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及土壤植被恢复,并保持与当地地形相协调,从而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渗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物料堆放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主体工程实施阶段必须使用密封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场地内其他地面应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辆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施工结束后须平整施工土地,并清除积土、堆物;运输车辆限高、限速;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运营期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SNCR、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输送带加装密闭罩,采用全封闭形式输送玉米;项目采取湿料上料及封闭式筛选过程;烘干塔采用过滤网整体封闭,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晾晒场四周须设置不低于2m高围墙进行围挡;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限值相关要求。餐饮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机械、车辆清洗污水经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脱硫系统废水和炉渣降温废水,经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化粪池内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汇集至恰****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施工;施工现场做好围挡与封闭;制订科学合理施工计划,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如电锯等)安装在场地中部;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运输设备材料车辆经过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应严格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加强职工劳动保护,高噪声接触岗位要求职工佩戴耳罩;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项目区东侧,同时采取集中控制、密闭隔离、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全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在场内分别建立雨、污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制;各装置之间管道采用架空敷设,便于及时发现渗漏,防止地下水污染;场内采取综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下渗。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灰渣池、脱硫废水循环池等污染性大且较易接触地下水的区域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仓储车间为一般防渗区。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材边角料、废包装物等集中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清运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应运往当地环卫或城建部门指定场所统一集中处置,严禁乱倒;车辆运输散装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工程竣工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清除工地剩余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营期产生碎粒、玉米红衣等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外售于饲料厂;灰渣、烟灰、石****公司用作原料使用;杂质外售农户用于堆肥;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抹布等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10m2),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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