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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告字〔2025〕56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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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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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片区M323地块(**兴北路,南至凯丰新材,西至**路,北至恒盛能源) |
30368 |
二类工业用地(造纸) |
≥1.5 |
35%-60% |
≤20% |
50年 |
911.04 |
183 |
| 备注 |
1.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2.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定价出让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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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
****开发区**片区M323地块: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二)土地产出≥245万元/亩。
(三)亩均税收≥30万元/亩。
(四)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94吨标煤/万元。
(五)环境标准:单位排放量增加值≥144.07万元/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前期需通过**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审查,竞得人必须在**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公司。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挂牌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本次挂牌出让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至2025年11月10日16:0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6:00。标书代写
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开发区**片区M323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9:00至2025年11月11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开发利用科(**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70-****081)。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开发区**片区M323地块地上建(构)筑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购,在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时由土地受让人一并受让,建(构)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区**片区M323地块地上建(构)筑物等资产价值款****046元需在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0.3‰计算滞纳金。
2.****开发区**片区M323地块周边生产要素设施,原则上在不影响项目实质性进场开工的前提下保持现状;若后续因新业主单位自身原因,需要对地块周边生产要素设施改(迁)建的,相关费用由新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地块上资产以挂牌时现状为准,如有企业愿意参与本次竞拍则视为认可本宗资产现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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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