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公资交土挂告〔2025〕007号
****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部令第39号)规定,****以 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方案 编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 建筑 限高 |
建筑 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剑自然资供(2025)挂字05号 |
510****04200GB00018W****0000 |
****工业园区 |
270947.62 |
工业用地 |
/ |
不小于40% |
不小于1.0 |
不大于20% |
50 |
7045 |
1500 |
10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成立属竞****公司。
(三)根据川办发(2021)11号和剑府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应,竞得人在签订本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园区主管部门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利用投资协议。明确按照其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2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小于3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1.0,亩均产值不小于100万元/亩﹒年。
三、成交规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挂牌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日09时00分 至2025年11月10日16时00分。
挂牌地点:广****服务中心****中心,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1月8日工作日到剑****交易中心(**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申请人须于**时间2025年11月8日上午12时00分前****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七、提交申请和资格确定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1月8日15时00分前,到剑****交易中心(**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
(二)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间2025年11月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剑****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978
九、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
(一)账户名称:**县政****交易中心
账 号:339********047889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二)账户名称:**县政****交易中心
账 号:121****61496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三)账户名称:**县政****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账 号:222********008414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十、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com/;
(二)**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138:800;
(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
**** 广****服务中心****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