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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51562E | 建设单位法人:谢** |
| 郭晓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 **高新区****办事处第八工业园) |
| 《工程机械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高新区****办事处第八工业园) |
| 经度:116.753052 纬度: 35.471536 | ****机关:****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3 |
| 济环报告表(高新)〔2023〕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51562E001U |
| 2025-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551562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83MA3N8PN95D | 竣工时间:2025-04-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3q4fKi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机械配件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机械配件2000t/a |
| 未完全建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剪切、加热、锻造、切边成型、淬火、回火、抛丸、机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剪切、加热、锻造、切边成型、淬火、回火、抛丸、机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区要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蓼河******公司(济****处理厂)。企业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二、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抛丸、电加热炉加热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淬火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简排放,各排气简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2801.5-2018)表2标准和《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做好固废的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下脚料、废钢丸等工艺废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企业应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固体废物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两台抛丸机与原有1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3台抛丸机各自带有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合并排放;新增3台电加热炉加热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2条水性淬火线产生的废气与现有1条油性淬火线废气合并后,依托原有“油雾净化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除尘器收尘、下脚料、废钢丸等工艺废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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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34 | 0.607 | 0 | 0 | 0.134 | 0.134 | / |
| 0 | 0.052 | 0.152 | 0 | 0 | 0.052 | 0.052 | / |
| 1 | 抛丸、电加热炉加热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淬火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简排放,各排气简高度不得低于15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2801.5-2018)表2标准 | 本项目新增两台抛丸机与原有1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3台抛丸机各自带有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合并排放;新增3台电加热炉加热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2条水性淬火线产生的废气与现有1条油性淬火线废气合并后,依托原有“油雾净化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工程机械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连续两日监测淬火处理装置排气筒P1(DA001)有组织VOCs出口最大浓度值为1.88mg/m3,最大速率值为0.013kg/h,符合**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要求(50mg/m3、2.0kg/h)。 连续两日监测抛丸处理装置排气筒P3(DA003)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浓度值为2.8mg/m3,最大速率值为0.0066kg/h,分别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连续两日监测1#加热排气筒P4(DA004)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浓度值为2.4mg/ m3,最大速率值为0.0075kg/h,分别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 | ****工程机械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连续两日厂界的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8.6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8.1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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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