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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00MA****226D | 建设单位法人:周书红 |
| 张文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开发区彩南产业园吉彩路46号 |
| ****多晶硅装置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园区 |
| 经度:89.****4791 纬度: 44.****271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7 |
| 新环函〔2022〕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6200 |
| 54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00MA****22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303344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303344D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2024-10-15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8rpnw4 |
| 运营期冷氢化装置硅粉加料含尘废气经陶瓷过滤器净化后由40米高排气筒(4根)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冷氢化渣浆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由32米高排气筒(3根)排放;整理车间硅棒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2根)排放;整理车间硅棒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净化后由30米高排气筒(2根)排放;氢化装置粗馏塔塔顶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水封后由30米高排气筒(26根)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冷氢化装置硅粉加料含尘废气经陶瓷过滤器净化后由40米高排气筒(4根,DA001、DA002、DA034、DA035)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冷氢化渣浆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由32米高排气筒(3根,DA003、DA004和DA036)排放;整理车间硅棒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3根,DA017、DA032和DA061)排放;整理车间硅棒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净化后由30米高排气筒(1根,DA033)排放;氢化装置粗馏塔塔顶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水封后由30米高排气筒(21根,DA005~DA016,DA018~DA026)排放;现有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后尾气15米排气筒(1根,DA063)排放。 |
| 本项目生产规模、建设地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对照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对照未发生变化,仅是工艺废气排气筒合并,数量由26根变为21根,整理车间破碎增加一套除尘设施,增加1根排气筒,增加的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口,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对现有一期工程3万吨/年生产装置提产改造为6万吨/年多晶硅装置,将现有二期工程12万吨/年(一阶段3万吨)生产装置提产改造为6万吨/年多晶硅装置,总产量由原6万吨/年多晶硅提产至12万吨/年多晶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对现有一期工程3万吨/年生产装置提产改造为6万吨/年多晶硅装置,将现有二期工程12万吨/年(一阶段3万吨)生产装置提产改造为6万吨/年多晶硅装置,总产量由原6万吨/年多晶硅提产至12万吨/年多晶硅。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同环评阶段。 |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同环评阶段,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良西门子法生产电子级多晶硅。 6万吨/年多晶硅 主要原辅料为硅粉、氯硅烷、氢氧化钠、氢氟酸、硝酸、生石灰 | 实际建设情况:改良西门子法生产电子级多晶硅。 6万吨/年多晶硅 主要原辅料为硅粉、氯硅烷、氢氧化钠、氢氟酸、硝酸、生石灰 生产工艺不变,主要原辅料,燃料不变 |
| 生产工艺同环评阶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冷氢化装置硅粉加料含尘废气经陶瓷过滤器净化后由40米高排气筒(4根)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冷氢化渣浆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由32米高排气筒(3根)排放;整理车间硅棒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2根)排放;整理车间硅棒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净化后由30米高排气筒(2根)排放;氢化装置粗馏塔塔顶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水封后由30米高排气筒(26根)排放。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艺废水处理设施,经“碱中和+絮凝沉淀+三级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制备成脱盐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限值要求后全部回用。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地下管道及地下罐、生产污水井及各种污水池区域。 利用现有工程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运营期产生的各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矿物油、废包装物、酸洗混合废酸、含氟污泥、结晶盐等危险废物须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冷氢化装置硅粉加料含尘废气经陶瓷过滤器净化后由40米高排气筒(4根,DA001、DA002、DA034、DA035)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冷氢化渣浆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由32米高排气筒(3根,DA003、DA004和DA036)排放;整理车间硅棒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3根,DA017、DA032和DA061)排放;整理车间硅棒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净化后由30米高排气筒(1根,DA033)排放;氢化装置粗馏塔塔顶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水封后由30米高排气筒(21根,DA005~DA016,DA018~DA026)排放;现有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后尾气15米排气筒(1根,DA06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艺废水处理设施,经“碱中和+絮凝沉淀+三级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制备成脱盐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限值要求后全部回用。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 地下管道及地下罐、生产污水井及各种污水池区域。 利用现有工程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运营期产生的各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矿物油、废包装物、酸洗混合废酸等危险废物须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结晶盐已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即产即运,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融雪剂等。含氟污泥已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固废管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开发区****填埋场处理。 |
| 环评阶段未鉴定,按照危废处置。运营阶段含氟污泥、结晶盐已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固废管理,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安装有毒有害物质自动报警装置和控制系统,完善厂区的环境保护工程,污染区设置围堰,储罐区设置防火堤、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规范危废运输贮存作业,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安装有毒有害物质自动报警装置和控制系统,完善厂区的环境保护工程,污染区设置围堰,储罐区设置防火堤、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规范危废运输贮存作业,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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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7.73 | 65.624 | 0 | 0 | 7.73 | 7.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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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艺废水处理设施,经“碱中和+絮凝沉淀+三级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制备成脱盐水全部回用。 |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 | 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艺废水处理设施,经“碱中和+絮凝沉淀+三级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制备成脱盐水全部回用。 |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冷氢化装置硅粉加料含尘废气经陶瓷过滤器净化后由40米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冷氢化渣浆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由32米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硅棒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硅棒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净化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氢化装置粗馏塔塔顶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水封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冷氢化装置硅粉加料含尘废气经陶瓷过滤器净化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冷氢化装置渣浆水解废气冷氢化渣浆工艺废气经碱洗塔净化后由32m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硅棒破碎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硅棒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净化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氢化装置粗馏塔塔顶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水封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硅烷气洗涤塔废气处理系统的一期硅烷回收洗涤塔排放口(DA005、DA006、DA007)氯化氢、二期硅烷回收洗涤塔排放口(DA018、DA023、DA024)氯化氢及冷氢化装置渣浆处理系统渣浆南框架排放口(DA036)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整理车间废气排放口(DA017)颗粒物、硅粉储罐排放口(DA034、DA035)颗粒物、整理二工区整理区排废口(DA032)颗粒物、整理区氮氧化物排放口(DA033)、整理二工区排放口(DA061)颗粒物、冷化氢装置硅粉储罐排放口1(DA001)和硅粉储罐排放口2(DA002)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
| 1 |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1#、2#、3#、4#及5#地下水监测井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和硫酸盐超标外,其他各监测因子浓度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Ⅲ类限值。项目区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和硫酸盐指标与环评阶段处于同一水平。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各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矿物油、废包装物、酸洗混合废酸、含氟污泥、结晶盐等危险废物须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运营期冷氢化装置及整理车间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硅粉返回生产装置回用;空氮站废分子筛、生产废水处理装置二氧化硅滤渣、污泥,还原炉及整理车间废石墨头、一般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各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矿物油、废包装物、酸洗混合废酸、含氟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废硅粉集中收集回用于冷氢化装置;废石墨头厂外综合利用;含氟污泥和结晶盐已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结晶盐即产即运,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融雪剂等。污水处理系统二氧化硅滤渣、污泥、含氟污泥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开发区****填埋场处理;生活****填埋场。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安装有毒有害物质自动报警装置和控制系统,完善厂区的环境保护工程,污染区设置围堰,储罐区设置防火堤、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规范危废运输贮存作业,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罐区设置有自动吸收联锁装置、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配备消防栓、消防炮、灭火器等消防装置,满足罐区应急处置需要。 生产装置采取DCS系统集中控制,对装置生产过程中采取集中检测、显示、连锁、控制和报警;配套设置紧急停车系统(ESD)。 生产装置区、化学品库、危废库等处设置有禁止明火的标识,避免火源。厂区室内、室外各位置均设置有消防栓,灭火器等灭火装置。厂区现有2座生产事故应急水池,总容积7500m3; 公司建立了 |
| (1)废气处理设施扩产满足性分析 ①工艺废气处理装置 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是多晶硅生产装置的主要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能力应满足主体生产装置产能增加的废气处理需要。厂内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三期工程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分别配套处理各自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 一期工程的工艺废气淋洗设计配置12套淋洗塔,正常废气淋洗塔6套(3用3备,实际运行3套),3套检修时备用,3套在事故状态下启用。单套设计处理量1200Nm3/h,3套废气淋洗塔正常运行情况下,设计接收废气量3600Nm3/h;二期工程废气淋洗设计配置14套淋洗塔,正常废气淋洗塔6套(3用3备,即3个正常使用),5套备用,3套事故状态下启用。单套设计处理量1200Nm3/h,3套废气淋洗塔正常运行情况下,设计接收废气量3600Nm3/h。结合例行监测情况,现有工程正常运行情况下,单套废气淋洗塔处理工艺废气约为800Nm3/h,未达到设计处理量。 建成投运后,改扩建项目多晶硅生产能力由现有6万t/a提高到12万ta,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分别增加3套备用淋洗塔用于正常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废气处理能力可满足主体生产装置产能增加的废气处理需要。 ②酸洗废气处理装置 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现有生产装置的硅料酸洗均在二期工程整理车间内的酸洗车间进行,酸洗废气设置一套酸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5000Nm3/h。本次改扩建工程新增一套酸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5000Nm3/h,满足改扩建工程新增产能的硅料酸洗排放的酸洗废气处理需要。 (2)废水处理设施扩产满足性分析 生产废水处理装置是多晶硅生产装置的重要环保处理设施,各类废水处理能力应满足主体生产装置产能工艺废水处理需要。(3)危废库依托性 现有的废危库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底部设置有200mm厚C30混凝土沟壁(沟底),抗渗等级P8,混凝土内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池内表面、地坑内表面均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池体所有缝均设置了止水带;混凝土底板、侧壁等厚度不小于250mm;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危废库内、外设有全天候摄像监视装置,仓库顶部设置烟感器,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行,危废库防风、防雨、防晒。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危废分区堆放,设置导流槽,消防设施。危废库设计相关参数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现有的危废库160m2,现有危废库已存危废不到整个危废库的四分之一。危废库能满足扩建工程的危废暂存要求,可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废气处理设施扩产满足性分析 ①工艺废气处理装置 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是多晶硅生产装置的主要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能力应满足主体生产装置产能增加的废气处理需要。厂内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三期工程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分别配套处理各自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 一期工程的工艺废气淋洗设计配置12套淋洗塔,正常废气淋洗塔6套(3用3备,实际运行3套),3套检修时备用,3套在事故状态下启用。单套设计处理量1200Nm3/h,3套废气淋洗塔正常运行情况下,设计接收废气量3600Nm3/h;二期工程废气淋洗设计配置14套淋洗塔,正常废气淋洗塔6套(3用3备,即3个正常使用),5套备用,3套事故状态下启用。单套设计处理量1200Nm3/h,3套废气淋洗塔正常运行情况下,设计接收废气量3600Nm3/h。结合例行监测情况,现有工程正常运行情况下,单套废气淋洗塔处理工艺废气约为800Nm3/h,未达到设计处理量。 建成投运后,改扩建项目多晶硅生产能力由现有6万t/a提高到12万ta,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分别增加3套备用淋洗塔用于正常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废气处理能力可满足主体生产装置产能增加的废气处理需要。 ②酸洗废气处理装置 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现有生产装置的硅料酸洗均在二期工程整理车间内的酸洗车间进行,酸洗废气设置一套酸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5000Nm3/h。本次改扩建工程新增一套酸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5000Nm3/h,满足改扩建工程新增产能的硅料酸洗排放的酸洗废气处理需要。 (2)废水处理设施扩产满足性分析 生产废水处理装置是多晶硅生产装置的重要环保处理设施,各类废水处理能力应满足主体生产装置产能工艺废水处理需要。(3)危废库依托性 现有的废危库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底部设置有200mm厚C30混凝土沟壁(沟底),抗渗等级P8,混凝土内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池内表面、地坑内表面均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池体所有缝均设置了止水带;混凝土底板、侧壁等厚度不小于250mm;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危废库内、外设有全天候摄像监视装置,仓库顶部设置烟感器,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行,危废库防风、防雨、防晒。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危废分区堆放,设置导流槽,消防设施。危废库设计相关参数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现有的危废库160m2,现有危废库已存危废不到整个危废库的四分之一。危废库能满足扩建工程的危废暂存要求,可依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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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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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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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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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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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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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