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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4********662048X | 建设单位法人:向玉礼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麻阳县尧市镇、锦和镇 |
| 滑石江麻阳县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9.59414,109.54631 纬度: 27.71421,27.55338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6 |
| 怀麻环评〔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250.17 |
| 20.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4********66204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111MA4QD25KXL | 验收监测单位:**科****公司 |
| ****0105MA4TD4Y682 | 竣工时间:2025-04-25 |
| 2025-04-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5 |
| 2025-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446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护坡护岸工程长度33.54km,清障疏浚长度7.868km,拆除重建涵管4处,下河踏步168处,便民设施12处 | 实际建设情况:护坡护岸工程长度20.81km,清障疏浚长度7.153km,拆除重建涵管2处,下河踏步63处,便民设施2处 |
| 未完成建设内容: 1个滑石江大酉段K34+700~40+600(HSJ-04)分部工程和附属分部中的防洪预警单元工程未实施,该部分由于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未实施,因此,本工程项目取消实施大酉段分部工程及附属分部中的防洪预警单元工程内容,后续也不再进行实施,详见附件5。 参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实施)、《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市、**省等地的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以上差异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围堰施工、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和浆砌石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围堰施工、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和浆砌石工程等 |
| 1个滑石江大酉段K34+700~40+600(HSJ-04)分部工程和附属分部中的防洪预警单元工程未实施,该部分由于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未实施,因此,本工程项目取消实施大酉段分部工程及附属分部中的防洪预警单元工程内容,后续也不再进行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做好文明施工,做好植树绿化,水土保持。 2、加强施工期的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 3、加强施工期的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的道路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运输车辆进出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 4、加强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做好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制要求。 5、加强施工期的固废规范管理并处置。生活垃圾、弃土弃碴、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危废等按规定规范安全处置。 6、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土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恢复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本工程施工期较短,环境管理工作定员为1人,负责组织管理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配备必要的信息处理和交通、通讯设备。运行期间,环境****管理部门。 2、砼工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洗车;清障渗水及基坑排水利用排水设备进行排水;生活污水租用当地民房,污水按当地居民原有排放方式排放;本项目施工阶段不单独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店检修,不在场内维修及保养,不产生机修废水。 3、①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的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配备洗车平台;②施工材料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③运输车辆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④运输车辆进出选择居民少的合适的运输路线; 4、噪声已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进行隔声、减振措施。通过调查,通过调查,夜间基本不施工。 5、岸坡及基础开挖的土石全部作为护岸基础的混合填筑料利用;清障主要是河道灌木、砂卵石,携带少量淤泥,分散堆放至河道两侧的农田,回用农田,砂石用于堤身回填。废弃的建筑材料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废金属、钢筋、铁丝回收利用,多余土石方用于堤身回填;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现场无乱放乱弃。 6、①生活区租用周边民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在护岸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区域结合护岸沿线**临时道路便于物料输送到场,采取尽量少占土地,减少表土剥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编织袋拦挡,防止水土流失及砂卵石等滚入附近农田。 ②施工过程中设置了警示牌,设置了临时设施袋装带填筑、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淀池、编织袋拦挡等,施工结束后均已拆除并恢复原有生态。 ③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区的岸坡周边播种草籽进行绿化。 |
| 有,不设施工营地,K29+700至K40+600段未施工,土石方及临时占地减少。无车辆冲洗废水和机械养护含油废水产生。不设置单独集中临时排泥场,就地堆放利用。因大酉村K29+700至K40+600段未进行施工,永久占用土地少了42.40亩,临时占用土地少了14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取土,弃土用于抬田消纳,护岸、排水工程等都已计入主体工程内,施工后覆盖土层,覆土来源于渣场分区堆放的表土,岸坡周边进行了绿化,草皮护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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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系统本身;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的城镇基础设施。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 施工期砼工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洗车;清障渗水及基坑排水利用排水设备进行排水;生活污水租用当地民房,污水按当地居民原有排放方式排放;本项目施工阶段不单独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店检修,不在场内维修及保养,不产生机修废水 | 1次 |
| 1 | ①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的道路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②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③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④运输车辆进出要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二级标准 | 2、①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的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配套洗车平台;②施工材料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③运输车辆采取加篷布覆盖措施;④运输车辆进出选择居民少的合适的运输路线; | / |
| 1 |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 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施工期噪声已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进行隔声、减振措施。通过调查,夜间基本不施工 | / |
| 1 | 加强施工期的固废规范管理并处置。生活垃圾、弃土弃碴、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危废等按规定规范安全处置。 | 施工期岸坡及基础开挖的土石全部作为护岸基础的混合填筑料利用;清障主要是河道灌木、砂卵石,携带少量淤泥,分散堆放至河道两侧的农田,回用农田,砂石用于堤身回填。废弃的建筑材料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废金属、钢筋、铁丝回收利用,多余土石方用于堤身回填;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现场无乱放乱弃。 |
| 1 | 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土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恢复措施。 | 施工期①生活区租用周边民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在护岸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区域结合护岸沿线**临时道路便于物料输送到场,采取尽量少占土地,减少表土剥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编织袋拦挡,防止水土流失及砂卵石等滚入附近农田。 ②施工过程中设置了警示牌,设置了临时设施袋装带填筑、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淀池、编织袋拦挡等,施工结束后均已拆除并恢复原有生态。 ③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区的岸坡周边播种草籽进行绿化。 |
| 1 |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无取土,弃土用于抬田消纳,护岸、排水工程等都已计入主体工程内,施工后覆盖土层,覆土来源于渣场分区堆放的表土,岸坡周边进行了绿化,草皮护坡。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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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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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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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土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①生活区租用周边民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在护岸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区域结合护岸沿线**临时道路便于物料输送到场,采取尽量少占土地,减少表土剥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编织袋拦挡,防止水土流失及砂卵石等滚入附近农田。 ②施工过程中设置了警示牌,设置了临时设施袋装带填筑、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淀池、编织袋拦挡等,施工结束后均已拆除并恢复原有生态。 ③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区的岸坡周边播种草籽进行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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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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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期无取土,弃土用于抬田消纳,护岸、排水工程等都已计入主体工程内,施工后覆盖土层,覆土来源于渣场分区堆放的表土,岸坡周边进行了绿化,草皮护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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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