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李千户镇恶龙河、车夫河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李千户镇恶龙河、车夫河清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李千户镇恶龙河、车夫河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3087.58
最高限价(元):493087.58
采购需求:**县李千户镇恶龙河、车夫河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1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8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获取
方式:线下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如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标书代写
(1)如法人参加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县李千户镇
联系方式:136****9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省**市凡河新区东北农资物流园 A2-9
联系方式:180****7778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100000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莹莹
电话:180****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