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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165307Y | 建设单位法人:王荣茂 |
| 张希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大街三段13号 |
| **国能****沙海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9.54658,119.4736 纬度: 41.61396,41.4595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06 |
| 朝建环审〔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64 |
| 7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16530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 912********794850F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912********794850F | 竣工时间:2025-05-18 |
| 2025-05-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17 |
| 2025-09-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00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自沙海220kV升压站接入中能建投****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路径长度约为25km,单回路架设**78基塔,其中直线塔59基,耐张塔19基。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自沙海220kV升压站接入中能建投****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路径长度为24.686km,单回路杆塔共7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60基,单回路耐张塔18基。建成后线路名称为220kV电惠线惠海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电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 | 实际建设情况: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电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生态影响: (1)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②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表土单独存放,并采取覆盖措施,表土分层回填;③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⑥塔基开挖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的占地面积;尽可能根据实地情况,采取斜拉牵张等占地面积小,对植被干扰较小的牵张方式;严格按设计的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塔基周围生态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地、果园时,采用较小塔型、采取高塔跨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建塔数量,并选择影响最小区域通过,按照树木自然生长高度设置导线对树木高度,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的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工程措施 ①合理组织工程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用地; ②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将视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临时堆土安全堆放; ③施工期主要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塔基四周的荒地处,堆放时在堆土坡脚堆码两排双层土袋进行挡护,顶面用塑料布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 ④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 ⑤规范施工方式,施工完成后应对扰动部分进行处理整治。采取表土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电站绿化部分的植被恢复; ⑥塔基开挖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的占地面积;尽可能根据实地情况,采取斜拉牵张等占地面积小,对植被干扰较小的牵张方式;严格按设计的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塔基周围生态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地、果园时,采用较小塔型、采取高塔跨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建塔数量,并选择影响最小区域通过,按照树木自然生长高度设置导线对树木高度,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的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3)植被保护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便道宽度不得大于3.5m,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得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 ②在输电线路通过的林地地段线路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管,减少不必要的破坏; ③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 ④施工占地植被保护及恢复 本项目沿线植被主要为以油松、杨树和柳树为主的乔木林以及以荆条、酸枣为主的灌草丛,项目在施工中避让林木密集区与成片关键物种分布区,尽可能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荒地处,并通过高跨、缩小输电走廊宽度等措施减少植被破坏,征地范围之外及不影响施工的林木与植被应严禁破坏。 对永久占地,塔基占地实质上仅限于四个支撑脚,其它地方可选择种植一些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经过一段时间的植被抚育管理后,塔基附近植被和地貌基本可以恢复原貌。对于永久占地开挖部分的表土要进行剥离,采用土工布覆盖进行防护以减少风、水蚀。施工结束后作为开挖占地的植被恢复用土。对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生态恢复,并加强抚育管理,对其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期原有占地类型。 拟采取的植被恢复措施包括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种植灌木等。对于新修临时道路,应避让树木,减少林木砍伐,临时道路避免硬化,减少径流系数,降低水土流失量。本项目选择在荒地处的牵张场和临时道路,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整治与恢复,可播种一些草籽或种植灌木。拉运砂土的运输车辆要覆盖苫布,以减少施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时间尽量选择避开当地动物繁殖、迁徙期;②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③施工期如发现珍稀保护动物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一旦发现珍稀动物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不得杀害和损伤珍稀保护动物,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④为消减施工建设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明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和垂钓等。 (5)耕地保护措施 ①塔基定位时尽可能少占用耕地;②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至田埂或田头边坡上,不得覆压占用范围外的农田;③施工开挖过程中的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并按原来层次覆土,以利于施工后农田的复耕;④本项目选择在耕地处的牵张场和临时道路应对耕地进行经济补偿,并在施工结束后播种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废水: (1)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文明施工,不得漫排施工废水; (4)对施工人员提**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在河流沟渠内清洗设备及丢弃杂物等行为,避免发生污染河道内水体情况; (5) 跨越河流施工时,不在河道内设置弃渣场,禁止在河道内设置施工营地、堆料场、流失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6) 在跨越河流附近进行塔基施工时,应在施工场地周围采用沙袋围堰防护,材料堆放应远离河道,避免污染水体。 噪声: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 (3)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有居民的房屋时应减速慢行,并减少车辆鸣笛对居民区产生的影响; (4)施工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作业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5)现场装卸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6)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7)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 (8)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9)施工期应设置场界围挡以有效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大气: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项目预算; (2)施工场地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行车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以及剥离的表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加盖苫布; (3)建设单位负责控制检查施工现场运输单位运输的散体材料,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应减速慢行,对居民区附近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强化管理、倡导文明施工,同时设置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4)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5)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做好遮掩工作; (6)施工运输及开挖过程中应苫布封盖,以满足《**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 2642-2016)颗粒物(TSP)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固废: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3)本项目基础开挖产生的废土用于平整场地,无弃土。 试运行期 生态影响:制定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禁止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在巡检时,认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同时加强对输电线路沿线的绿化建设,以减轻本项目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巡线时主要利用线路区域附近既有道路和步行,同时加强巡线人员素质教育,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严禁巡线人员影响生态保护红线的一切行为。 电磁影响: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的方式,架空输电线路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线路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应大于9.5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进行优化设计,路径选线充分考虑沿线城镇规划、交通、通信设施及居民区。 噪声 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运行期: 生态影响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设计、环境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了解: (1)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施工期临时用地采用永临结合,优先利用了荒地和劣地,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见照片。 ②施工期占用耕地,已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回填; ③施工临时用地除利用现有道路外,施工范围控制在临时道路范围内,**道路已按要求控制了道路宽度,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未发生油料跑冒滴漏现象,未对土壤造成污染; ⑤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已全部清理,恢复耕种。 ⑥塔基开挖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了临时施工用地。 (2)工程措施 ①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在规定的占地范围内施工,减少了施工用地; ②施工开挖面已进行平整,在固定区域设置了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清理; ③施工期尽量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塔基四周的荒地处,堆放时进行挡护,顶面进行了苫盖;见照片。 ④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文明施工; ⑤施工过程中,已对表土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类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回填,恢复了塔基周围植被; ⑥塔基开挖过程中,合理施工,减少了临时施工用地的占地面积,未发生大规模开挖;减少了对塔基周围生态的破坏。 (3)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合理规划、设计了施工便道,便道宽度约为3m,机械和车辆按照固定行车路线行驶,未随意下道行驶核另开辟便道;②输电线路沿线基本为耕地,未产生不必要的破坏; ③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和植被形态; ④施工过程中未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林木与植被。除塔基四脚占地范围外,其它地方进行了植被恢复。对于永久占地开挖部分的表土进行了剥离,采用了苫盖的方式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开挖占地的植被恢复用土。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进行了植被生态恢复,对其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占地类型,塔基占地除四脚外,其他区域恢复到原有的耕种能力,原有荒地也进行绿化。在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进行整治与恢复。见照片。 (4)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 ②施工期未发现珍稀保护动物; ③施工建设标明施工活动区,标明施工活动区,明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未在非施工区使用明火等。 (5)耕地保护措施 ①塔基已采取了少占用耕地施工; ②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指定地点存放,未压覆占用范围外的农田; ③施工开挖过程中的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施工后分层回填,进行了复耕。 ④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施工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复耕;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堆放处进行苫盖;施工材料采取了遮盖;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废水已落实。 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1)项目施工期未设置施工营地,避开了雨季开挖作业;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的线路沿线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未漫排施工废水; (4)进行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人员未在附近河流沟渠内清洗设备及丢弃杂物,未发生污染河道内水体情况。 (5)本项目未在河道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堆料场;在河道附近施工时未尽量远离了河道,未向水体排放废水。 噪声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1)采用低噪声设备,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 (2)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缩短了施工工期; (3)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有居民的房屋时减速慢行,减少了车辆鸣笛对居民区产生的影响; (4)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严格控制产生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5)现场装卸设备机具时,未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6)施工时间均在白天施工; (7)施工期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事件。 施工期落实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大气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已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项目预算; (2)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行车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以及剥离的表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加盖苫布; (3)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采用密闭;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减速慢行,对居民区附近易产生扬尘的路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未对居民区造成影响; (4)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存放,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卸过程中,采取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5)土方工程施工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 (6)施工运输及开挖过程中采用了苫布封盖,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集中收集,****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无害化处理;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迹地清理恢复工作,现场无混凝土余料和残渣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遗留。基础开挖的土方在塔基范围进行了平整,无弃土产生。 试运行期: 生态措施已落实。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建设单位制定了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禁止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在巡检时,认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加强对输电线路沿线的绿化建设,进行了植被恢复减轻本项目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巡线时利用线路区域附近既有道路和步行,加强巡线人员素质教育,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电磁已落实。 根据设计提供的平断面图和现场调查可知,本工程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在12.87m~51.93m,导线对地高度满足大于9.5m要求。通过验收监测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同时线路严格按照GB50545-2010相关要求进行了设计,尽量避让了沿线城镇规划、交通及居民区。 噪声已落实。 架空线路采购了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可听噪声。通过验收监测线路沿线满足相关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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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导线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运行期线路沿线途经的乡村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 经核实和查阅相关施工期资料,本项目已落实环评及批复中的相关措施, 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监测结果表明,在验收监测时的运行工况条件下,220kV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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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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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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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