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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隆华****公司 | ||||
| 注册地(地址) | **区真北路958号20幢1001室 | ||||
| 法定代表人 | 许俊峰 |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
| 成立时间 | 2005-05-17 |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3890A |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以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相关系统的系统集成与运行维护;提供计算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110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公司 | 46.965 | |||
| 2 | ****株式会社 | 40.3 | |||
| 3 | 上****公司 | 12.735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2024 | 营业收入 | 7273.260176 | ||
| 利润总额 | 44.047608 | 净利润 | 30.524005 | ||
| 资产总计 | 3402.480978 | 负债总计 | 1680.035802 | ||
| 所有者权益 | 1722.445176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
| 企业财务报告 | |||||
| 报表日期 | 2025-07-31 | 营业收入 | 4004.690866 | ||
| 利润总额 | 17.459107 | 净利润 | 0.175041 | ||
| 资产总计 | 3198.361141 | 负债总计 | 1479.814160 | ||
| 所有者权益 | 1718.546981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9-12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31 |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资产总计 | 2022.620000 | 2594.140000 | |||
| 负债总计 | 602.300000 | 602.300000 | |||
| 净资产 | 1420.320000 | 1991.840000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3.660000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本次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和放弃本次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其他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等**联交所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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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标****公司(**海隆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目前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万元。 2、****商务局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清收部分服务贸易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公司**海隆华****公司被取消“省级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资格,需收回2021年省级服贸切块资金对**海隆华****公司的扶持资金,**海隆华****公司已于2025年6月25日退回扶持资金50****财政厅国库账户。本次评估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并在评估计算中已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2025年4月2日,美国总统宣布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基础关税,并对60个国家和地区再额外征收不同的“对等关税”,其中中国加征34%,欧盟加征20%、越南46%、日本24%、韩国25%等。美国的上述行为将严重破坏自由贸易秩序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剧世界经济不确定性。针对美国加征关税的行为,4月4日中****委员会发布公告,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并提出其他一系列反制措施。由于企业的采购和销售不受美国关税影响,截至报告出具日,该关税贸易战目前各国反应尚不明朗,相关政策亦具有阶段性与可调整性。同时,作为无可参照性之突发事项,管理层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于企业未来盈利状况的影响程度,评估师也无法判断和量化其引发的风险因素。基于本次评估基准日以及评估报告的重大假设,本次评估暂时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标****公司**海隆华****公司租赁位于**市**区**路79号1-1101室,租赁面积1189.10平方米,租赁期限2023/11/25至2027/1/17,2024年租金(含税)45.2万元。 5、其他具体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等**联交所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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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上****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北路3663号269幢2层234D室 |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735%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735%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76.5万元人民币****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银行账户。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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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也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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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76.5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
| 没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