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2026年铅酸电池空档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公开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期采购12V100AH铅酸蓄电池800个,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公开直接采购采购供应商
****。
三、公开直接采购采购原因
依据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供应商选择范围的,可在其范围内采用邀请采购方式”。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总部《关于修订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4〕284号)规定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4.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因与客户单位签订的上游合同中指定了品牌为****的12V100AH铅酸蓄电池,不然会影响上游的配套施工和功能。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属于只能向需要原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符合总部上述文件要求。
因此建议本次公开直接采购邀请供应商为****。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联系人:陈巧巧 杨凌 陆榕 臧荣堂 梅玫
电话:151****0797
电子邮箱:****@cicdi.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1日
签名: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