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香原料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0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入围候选人:****;
第二入围候选人:**九州****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人:格莱登(上****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人:**市****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人:**精彩****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人:**中大恒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人:泽林生物科技****公司;
第十一入围候选人:****集团****公司;
第十二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十三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十四入围候选人:浙****公司;
第十五入围候选人:**市德****公司;
第十六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十七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十八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十九入围候选人:**域****公司;
第二十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二十一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二十二入围候选人:****公司;
第二十三入围候选人:**省****公司;
第二十四入围候选人:**优****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入围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入围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