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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上洋头片区单元****地块位于锦丰小区南侧,面积3441.99平方米,该地块最早由**省屏****公司于1996年1月22日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建设结晶硅厂项目。该地块经过法拍土地权利人已变更为包著鑫、韦碧桃,现包著鑫、****公司,同意并申请按照地块现规划用途物流仓储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厅的通知》(闽建〔2014〕15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一、变更原因
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我县将该地块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2025年5月15****政府批复(屏政综(2025)40号)同意**县上洋头片区单元****地块用途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二、规划指标
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县古峰镇东环中路405号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59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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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