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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货检补强配件”采购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2025年货检补强配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评审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成交侯选人 | 备注 |
| BJ-01 | 相机、雷达配件 | 批 | 1 | 亿新****公司 | |
| BJ-02 | 车号、机柜配件 | 批 | 1 | ****公司 | |
| BJ-03 | LTE无线网桥配件 | 批 | 1 | ******公司 | |
| BJ-04 | 工控机、服务器配件 | 批 | 1 | 研控计****公司 | |
| BJ-05 | 控制板、处理板配件 | 批 | 1 | ******公司 |
1.公示期: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方提出。依据《****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铁物资[2025]108号),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管**货站街142号
传真:0371-****8974
4. 监督电话:0371-****5867
****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