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胜利高级中学低值易耗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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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低值易耗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响应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进入(**专区)选择“供应商登录”,点选本项目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低值易耗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约20.00****政府采购项目)

5.最高限价:98%

6.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8.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进入(**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政府采购,采购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公示采购信息,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若有兴趣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各潜在响应供应商须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155元,支付费用后方可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注:本费用非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本次谈判公告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通过线下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方式。

3.递交地点:******办事处国泰名都一栋3楼(****综合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7 日09时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本项目采购金额指标,参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2025版)》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人依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贯彻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体现廉洁透明的精神。****政府采购方式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执行采购过程。同时,本项目采购主体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适用主体,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体系内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本项目关于采购过程中的获取谈判文件、递交谈判文件、公示时间、公示有效期、质疑失效、投诉失效等,相关时间节点,采购人依法自主科学设置或者设定。请潜在供应商重点关注谈判文件相关内容的表述。

3.由于本项目属于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已经确定部分相关品目。对配送到指定地点的具体地点、时间、配送时效限制、数量、运输保障等,相关技术和服务要求或者指标不明确,须要参与响应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配送整体质量保障解决方案》,以确保成交供应后的相关物品的质量保障及配送服务质量的保障。本次谈判比照借鉴《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须由响应供应商参与谈判时,一并提供本项目《配送整体质量保障解决方案》。经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全部谈判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供应商的《配送整体质量保障解决方案》最能符合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且最优方案的供应商,并要求其三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被推荐的供应商由于《配送整体质量保障解决方案》不属于最优方案,因此不进入最终报价。(说明:推荐评审标准以采购人、谈判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自主确定,并说明未被推举的相关理由)

4.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品目清单》为不完全需求品目,若履约过程中出现要求配送品目不在该清单范围内的,该品目的基础价以采购人经过询价后合理确定。该品目的结算价公式为:结算价=采购人提供的品目基准价*成交报价(百分比)

5.谈判响应人应当出具《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须满足检测合格的承诺》,该承诺应当载明“若出现因接触食材的物品质量问题由响应人全部承担相关责任”的条款。(说明:承诺未载明本条相同描述的,视为未实质响应且拒绝其响应)

6.由于采购人的品目基准价已经进行市场下调,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的,****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能够履约完成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小组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

7.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有权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询问和质疑的应当以规范化的格式并采用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用非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复。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询问/质疑》函的,应当在3日内给予回复。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收到回复后,对回复不满意的,应当依据本条载明的内容及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收到回复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采购人应当依据本补充事宜载明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裁决。采购人未正式公告裁定书之前,本项目应当依法继续进行。(注:投诉事项须与质疑函保持一致)

8.由于本项目依法确立为“自主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可以临时委托采购****省政府采购专家身份的工作人作为本次谈判的主谈判官。

9.潜在响应供应商在谈判会议开启前,未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的。视为接受或者任可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在谈判会议开启后,就谈判文件、文件已经载明的程序或者场景或者标准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胜利路328号

联系电话:134****4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07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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