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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0003898 | 建设单位法人:王海军 |
| 马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城** |
| **市城**五四大街72号 |
| **省西海(**)至察汗诺公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县,**省****县,**省****县 |
| 经度:100.92744,98.85064 纬度: 36.99105,36.9984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4-13 |
| 青环发〔2017〕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9 |
| 12316 | 运营单位名称:**中**察****公司/**五矿中铁****公司 |
| ****0000MA758MT7XX/****0000MA758QTX3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交通运输部****研究所 |
| 121********246220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2100MA752KRT9Y | 竣工时间:2023-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mp.****.com/s/hcZJhNr5NiPCbAdWJ2NUS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全长232.16km,为**工程。本工程主线共设桥梁7743m/43座,其中大中桥7129m/20座,小桥614m/22座,全线共布设涵洞482道;全线设隧道5435m/2座;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79处。****收费站7处,服务区4处,1处停车区,养护工区1****服务区合建)。此外,本工程设连接线1条,位于西海镇,为连接本工程与G315,全长4.622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0m;设置涵洞6道。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主线长227.835km,属**工程。工程全线设置大桥6692.5m/21座(其中包括改路段2座),中桥1826.7m/25座(其中包括改路段2座),小桥429.7m/19座,涵洞412道(其中包括哈尔盖互通连接线2道,茶德公路改建段6道,改路段12道);**隧道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改建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0处;通道80座;平面交叉11处;养护工区1处(刚****服务区合建),服务区4处,收费站6****收费站****执法大队合建),停车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 |
| 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发生变动的内容有:主线长度减少4.307km;工程永久占地减少了98.12hm2,临时占地减少了371.56hm2,线位变动不大;大桥增加388m座,中桥增加1001m座,小桥减少185m;隧道减少460m/1座,关角山隧道减少1370m;涵洞减少77道;收费站减少1处,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数量不变。变动原因主要为环评以工可设计为基础,实际建设阶段建设规模发生一定的变化,但经过核查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环评共12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大队,其余11处,由于线位调整或房屋拆迁,均取消;由于路线调整新增环仓秀麻村、三角城种羊场牧3小队2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农场三队设置了3m高声屏障155延米。 2、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宣传和保护,设置野生动物通道和标志。 3、加强水环境保护,优化涉水桥墩数量,禁止污水排放高功能水体,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服务设施设置处理设施。 4、对中期超标的敏感点设置限速禁鸣措施,运营期加强跟踪监测。 5、施工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沿线服务设施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6、施工期妥善处置固废,营运期服务设施生活****填埋场处置。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临时占地较环评阶段减少了371.56hm2,且均进行了恢复,对于效果一般的已开展补种措施 2、已落实。已设置具有野生动物通道功能的桥梁和涵洞,并设置标识牌,施工期加强了野生动物的宣传和保护。 3、已落实。最大程度减少了涉水桥墩数量,各施工营地远离河道设置,且未向河流排放污水,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服务设施污水处理后定期清运。 4、已落实。实际沿线只有3处保护目标,并设置了155延米声屏障,3处声环境敏感点均达标 5、已落实。施工期落实洒水降尘、遮盖、围挡等措施,沿线服务设施采用电采暖。 6、已落实。施工期固废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营运期服务设施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7、已落实。运营期强化危险品运输应急管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648 | 0 | 0 | 0 | 0.648 | 0.648 | |
| 0 | 0.029 | 0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 0 | 0.013 | 0 | 0 | 0 | 0.013 | 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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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预处理后定期清运 | 公路沿线设置1处养护工区(刚****服务区合建),服务区4处,收费站6****收费站****执法大队合建),停车区1处,其排放污水主要为粪便污水及洗涤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有SS、COD、BOD5、氨氮等。工程沿线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目前均使用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 | 未监测 |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工程K108+390~K108+610右侧路肩处修建长220m、高3.0m声屏障。 | 目前沿线各敏感点监测和评估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要求 |
|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废料、预制构件厂遗留的废弃混凝土构件等,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规范处置。****服务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均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
| 1 | 1、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对地表的扰动。优化取弃土场、物料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营地选址及施工便道选线等临时占地,做到永临结合,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实行划界施工,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及相关保护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工程涉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水产种质**保护区,以及临近普氏原资特护区路段等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上述环境敏感区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施工结束前须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维护景观协调性。2、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放缓公路边坡、降低路基、设置动物通道等措施,减缓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河道施工作业避开鱼类洄游产卵期。加强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培训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及**湖裸鲤,对有动物通过功能的桥梁、涵洞应设置标志。 | 1、实际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较环评阶段减少了371.56hm2,由于本工程穿越**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里程较长,占工程总长度的83%,所以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需要,不可避免的会在种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工程,施工期本工程在**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内设置取弃土场26处,取弃土场2处,石料场4处,砂砾料场4处。工程未在**湖普氏原羚特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取弃土场和临时占地;种质**保护区内的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已立刻恢复,减轻了对种质**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目前对临时占地均进行了恢复,部分临时占地恢复效果一般,已进行补种。2、设计阶段对野生动物频繁通过的路段采取了放缓边坡、降低路基或设置动物通道等措施;涉水施工避开了鱼类洄游产卵期。 已对具有动物通道功能的桥涵设置标志。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运营期危险品运输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 运营期强化危险品运输应急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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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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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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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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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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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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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