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说明(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酉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评分点: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人员业绩 |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工程**费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澄清说明为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工程**费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注:本澄清说明(一)内容与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说明(一)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