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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机构: | **** |
《**市**区昆仑镇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经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市**区昆仑镇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成果已于2025年9月15****人民政府批复(川政字﹝2025﹞56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洄村村域国土空间总面积为192.17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域国土空间,面积为126.8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5.《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7.******厅转发《****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号);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
9.《**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2019年);
10.《**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9年);
11.《**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12月);
(三)规划内容
1.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洄村户籍人口规模约为1350人。
2.用地规模
规划远期2035年,洄村总建设用地面积为23.0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4.33公顷。
3.村域控制线分布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依据**市 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33.7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除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村域内发展不得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搞建设,也不得以各种产业发展非法圈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洄村无生态保护红线。
(3)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为村庄建设用地边界线,面积为14.33公顷。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机关批准。
4.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规划
对生态景观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包括水环境修复和土壤环境修复等。
开展土地整理和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农田正向优化和整理,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5.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按照土地规划及产业发展策略,洄村分为四大功能区,即:城镇发展区、农业发展区、产业发展区、林草发展区。
6.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村域范围内有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分别为洄村古楼、洄村**行宫。
文物古迹一览表
| 类别 | 名录 | 等级 | 规模 (平方米) | 位置 | |
| 物质文化** | 文物保护单位 | 洄村古楼 | 国家级 | 2377 | **洄村古楼东侧第一排院落东院墙外侧;南至洄村古楼清代建筑院落北檐墙;西、北至****广场边缘 |
| 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 洄村**行宫 | 未定级 | 昆仑镇洄村村北 | ||
村庄规划范围内一切项目在建设前需履行文物调查勘探手续,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见性,若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建设单位应立即停工并及时通报文物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7.道路交通规划
对外道路交通系统:对外交通依靠张博路。结合村庄发展及村民生产生活需求,规划延续原有对外交通体系。
村内交通:保留村庄现状内部道路网,注意日常路面养护。对现状生产路进行整治,平整路面,确保通行质量,以满足生活生产的需要。
二、公告地点
****政府网站(http://www.****.cn/)
三、联系方式
**** 0533-****622
****中心 0533-****740
四、附图
1.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 村域控制线分布图
3.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
4.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