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民旺发展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LZ0125ZQ00QY77)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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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自筹资金约2400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高新区**北街以南、农场路以东(具体位置见规划红线图)

三、项目概况:**高新区三峡移民村整体改造项目占地100亩,****建设部分主要包括幸福家园、民旺大厦,其中幸福家园共31栋,设计为6层,建筑面积约17.2万㎡,民旺大厦一栋(可建计容面积约6.1万㎡),幸福家园A1-A11栋已建成(建筑面积约6.4万㎡),B6栋在建(已完成桩基础施工)。现拟建B1-B5栋、B7-B20栋(建筑面积约10.3万㎡)。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投标限价和其他说明: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次针对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B1-B5栋、B7-B20栋,

共19栋)建筑面积约10.3万㎡与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负责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19栋施工建设,中标人取得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后应按期向招标人支付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中标价款。

3、其他说明:

(1)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招标人在房屋主体结构、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视拆迁情况可调整部分楼栋建设位置,但综合固定单价不进行调整。

(2)移民村整体改造项目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民旺大厦最大可建计容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允许可建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的40%。

(3)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民旺大厦开发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付款保函方式支付给招标人,以及向招标人提供足额履约保函,中标人未按上述期限履约的,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后有权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中标价款存入招标人专有账户,专款用于支付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进度款,招标人按照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施工进度从专有账户中支付工程款。

(5)若本项目因中标人原因无法继续履约或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无偿收**旺大厦开发经营权和没收中标人支付的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银行付款保函的,则招标人有权按照保函约定索赔全部保函金额)。

(6)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5天内,由招标人从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中标价款中支付50%给到中标人用于预付项****银行付款保函的,按照保函约定释放全部保函金额的50%)。

(7)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包含:1、开发建设权:在符合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前提下,可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建设以及建成后出租;2、运营管理和收益获得权:中标人获得民旺大厦运营管理期间产生的全部收益并承担全部支出;3、转让权:民旺大厦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

(8)招标人负责三峡移民村整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内的拆迁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委员会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13、已成功办理报名的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00至2025年10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录线上系统http://www.****.cn/,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至**省**市**区**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503办公室进行报名。(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可点击链接:https://qy.****.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报名,投标人应把上述资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线上系统或发送至邮箱****@163.com,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公司**景山岗支行;账号:955********70100220,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758-****558,邮箱:****@163.com。

7.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省**市**区**三路24号(****交易中心)30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省**市**区**三路24号(****交易中心)305室标书代写

九、其他

1. 项目类型:工程类

2. 本项目相关公告(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社区办公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8-****940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503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758-****558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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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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