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罚没煤炭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2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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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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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25 | |||||||||||||||||||||||||||||||||
| 评估机构 | **公信房****公司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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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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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信息中心 | |||||||||||||||||||||||||||||||||
| 特别 |
1.该标的不符合GB34169-2017标准。 2.因以上罚没的煤炭不符合**市辖区内煤炭使用标准,故**市辖区内煤炭经销商及使用者禁止参与购买使用。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内容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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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成交后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标的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视为违约,同时按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3.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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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3日17时。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判断转让标的是否具备可使用性,是否具备标的拉运条件,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 3.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实地勘查、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省产交所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转让标的品质、质量等,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结果。****集团不对转让标的真伪及品质进行甄别及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7.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9.成交后,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合同》及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交割,如不及时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10.成交后,受让方应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出入拉运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自觉接受现场监督。 11.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装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装运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2.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省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3.其他事项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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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0-11 09:00:00 至 2025-10-23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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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00:00,按期交纳。标书代写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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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尹经理:180****0691 张经理:139****614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红园路东太综合楼2号楼12楼1202室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其 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