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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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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浯江道(**路-**东路段)工程(监理“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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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招标项目应用 2025 年第二季度**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文件中涉及“**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均以此为准。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实力要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置情况-证明材料要求中“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一个月的前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交六个月及以上”修改为:“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社保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交证明应自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一个月的前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交六个月及以上”。标书代写 3、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 年10 月24日9时00分00 秒”修改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时00分 00 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四、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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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0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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