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产品采购 |
标题 厦公投〔2025〕SH140C01号 关于****-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产品采购项目的更正通知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产品采购项目更正通知如下:
1、将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9.3条款”更正如下:
9.3投标人应按下列明细进行报价并根据各个品目号的统一折扣率及所占权重系数计算出综合折扣并作为价格分评审的计算依据: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人实际支付预算单价 |
预估人数 |
统一折扣率(%) |
所占权重系数 |
备注 |
| 1 |
1-1 |
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产品采购 |
400元/人 |
1989人 |
% |
70% |
职工商品价值面额=400元/人÷统一折扣率 |
| 1-2 |
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产品采购 |
100元/人 |
% |
15% |
职工商品价值面额=100元/人÷统一折扣率 |
||
| 1-3 |
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产品采购 |
100元/人 |
% |
15% |
职工商品价值面额=100元/人÷统一折扣率 |
||
| 综合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上述3个品目号的统一折扣率(%)计算出综合折扣,综合折扣只是作为价格分评审的计算依据。投标报价(综合折扣)=品目号1的统一折扣率(%)×70%+品目号2的统一折扣率(%)×15%+品目号3的统一折扣率(%)×15%,例如:品目号1 :统一折扣率(%)为80%、品目号2:统一折扣率(%)为100%、品目号3:统一折扣率(%)为100%,,则综合折扣=80%×70%+100%×15%+100%×15%=86%。 |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17:30时(**时间,下同)
3、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00时。标书代写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经办人:周小姐,0592-****852
附件
修改时间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2025-10-22 17:30:00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10-27 09:00:00标书代写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仙岳路1739号 | 地址: | **市**区**南路81****银行大厦18楼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周颖、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
| 联系电话: | 0592-****626 | 联系电话: | 0592-****85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