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堂厨房设备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社区食堂厨房设备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征集到3家供应商:****、**市****公司、**市****公司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所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209338元 |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内容: 经统计,需采购电炒炉、煲仔炉、电蒸饭柜、双门平台冷藏雪柜、紫外线消毒灯、炉拼台等相关厨房设施设备。 (二)交货/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后 30 天(日历日)内,下载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三)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应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 中标****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 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四)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8261.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 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街道光翠**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930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