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1 20:48
********花园及2号楼厕所整改项目招标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水田乡石郎村一组
联系人:张云波 联系电话:181****4561
授权代表:张云波
联系电话:181****4561
二 、被质疑人
采购人:****
联系人:殷老师
电话:139****0629
三 、质疑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花园及2号楼厕所整改项目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首次2025年9月29日,补充说明2025年9月30日。
四 、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以“标书未每一页盖章”废标,属擅自增设响应条件,涉嫌故意设置竞争障碍。
质疑事项2:以“技术响应未完全响应”废标,无具体事实、无条件依据,属滥用评审裁量权。
质疑事项3:直接决定“成交结果顺延”,违反法定采购程序,涉嫌定向输送利益。
质疑事项4:认定我方技术响应不满足要求与允许我方参与二次报价存在根本性矛盾。
质疑事项5:未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及相关结果,程序严重违规。
五、审查及答复
我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我单位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中实质性响应审查要求。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但你单位投标文件中“********花园及2号楼厕所整改项目明细表”10页明细表仅最后一页盖章;“二、技术部分(二)技术方案(如有)”的5页技术方案及“(三)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无任何盖章或签署;“三、商务部分(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和“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等部分虽未提供资料,但亦无盖章或签署。该情形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及盖章的实质性要求,属于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评审标准为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非擅自增设响应条件或设置竞争障碍。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2:我单位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需求2“质量要求-整体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贵单位在技术响应中仅表述为施工全过程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等国家现行规范,未明确承诺达到“合格标准”。该响应未能完全对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履约风险。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作出判断,属于依法依规行使评审职责。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3:我单位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你公司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因不符合招标文件实****小组认定为无效投标后,依法在其余有效投标中推荐了中****公司。在公示期间收到质疑后,为保障项目招标公平公正,我院决定对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并非直接顺延成交结果,亦不存在违规操作或利益输送。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4:我单位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邀请二次报价行为系评审过程中的程序环节,并不代表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最终认可。评标小组在评审全过程中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仍应依法处理。该做法符合评审程序相关规定,不存在根本性矛盾。标书代写
经医院反复研究确定,由于招标过程中二次报价存有瑕疵,为保障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我院决定对该项目作为流标处理。
质疑事项5:我单位认为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且我院官网至今能查到中标结果公示表。
综上,所有质疑事项均不成立。经我院研究,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定将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并依法依规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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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