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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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六批“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英才、教学名师5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参加举荐遴选,不同项目的举荐遴选范围不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举荐遴选、优先支持。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重点帮扶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举荐遴选条件。担任厅局级及相当层次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

二、举荐遴选项目类别及我校推荐名额

1.杰出人才不超过3名。

2.领军人才不超过2名。

3.青年拔尖人才不超过16名。

4.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领军人才、青年英才各1名。

5.教学名师不超过2名。

三、有关要求

1.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各项目的举荐遴选条件、渠道、程序及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2.申报人须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填写材料如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需脱秘脱敏处理后报送。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不得调离**,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4.申报各类人才****学院****党支部)出具人选考察报告(含思想政治、廉洁自律、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学术作风、推荐意见等方面情况,模版仅供参考),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四、材料报送

请于10月15日(周三)上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dlnu.****.cn,纸质****开发区勤德楼A725。由于时间较紧,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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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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