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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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2

项目名称 ****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江****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及金桥路(秦邮路至凌波路段)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88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郭廷荣
联系人 陈晓峰 联系电话 189****0339
项目投资(万元) 20112.59 环保投资(万元) 188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23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园区10#楼整理改造成先进半导体材料车间,改造区域为该楼内一、二、三层,每层建筑面积7520.26m2,合计建筑面积约22560.78m2,另含屋顶及建筑周边部分配套设施用地。确定规划生产用洁净车间面积为总建筑面积85%以上,其余建筑面积作为办公用房。 (2)金桥路一期提档升级改造工程。该工程主要对现状金桥路(秦邮路至凌波路段)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改造,改造道路全长约1200m、规划宽度约24米,并同步实施桥梁、雨污水管道、路灯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空气过滤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水首先循环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洒水防尘
固废 环保措施:
挖方弃土不得随意堆放,以填坑和集中堆放等方式妥为处置,并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生活垃圾必须****处理厂处理,并要加强垃圾堆放及运输过程中的管理,防止垃圾散失。临时占地在复耕时,表层覆原表层土厚度在应在0.4m以上需要进行绿化的应及时采取水保措施。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管理、设立禁鸣减速警示牌,跟踪监测,预留降噪、监测费用.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对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应立即平整,依据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恢复。对临时堆土场工程结束后立即平整、绿化以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采用灌草丛结合的方式恢复植被。施工期间,应及时洒水降尘,特别是在作物扬花季节,避免施工扬尘影响作物授粉,减少作物产量。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用和恢复林、草植被;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道路营运期应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并定期喷洒农药,减少病虫害。保证区域绿化植被的景观效果。
承诺:**** 郭廷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郭廷荣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4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