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磙子营乡码头赵村路灯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磙子营乡码头赵村路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4018.00元
最高限价:354018.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 1 |
第一标段 |
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磙子营乡码头赵村路灯建设项目) |
354018.00 |
354018.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施工期限: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质保期:工作完成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上述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磋商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7供应商需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8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新**育英路--****中心南二楼
注:报名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第二款“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报名地点报名。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3、 报名资料仅作报名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2、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新**育英路--****中心南二楼。
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磙子营乡境内
联 系 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037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育英路--****中心南二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92****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92****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