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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南镇红光村“**村”改造地块勤丰新村河(勤东路-中港河)河道整治工程 |
| **区 |
| **区惠南镇,II 103/116-II 105/116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9月26****政府以沪府土〔2025〕74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惠南镇红光村“**村”改造地块勤丰新村河(勤东路-中港河)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区惠南镇勤丰村193.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93.00平方米。
2、**区惠南镇勤丰村七组228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30平方米、建设用地196.50平方米、未利用地2057.70平方米。
3、**区惠南镇勤丰村(原勤丰村六组)16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1.30平方米。
4、**区惠南镇勤丰村(原勤丰村十四组)139.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7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30平方米、建设用地196.50平方米、未利用地2551.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121-8573监督电话:****8816
联系人:季禾禾 联系地址:**市**区金葵路58****社区G1栋508室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