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万达信息2025年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万达信息2025年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便携式电脑(办公型)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80 |
台 |
/ |
| 2 |
便携式电脑(研发型) |
390 |
台 |
/ |
注:1.实际数量以订单为准;
2. 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设备的集成、运输和售后服务,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单价之内。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每次要求的订货量,自订货单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保修期:提供不少于壹年的原厂质保。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最高投标单项限价为: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含税价,元/台) |
| 1 |
便携式电脑(办公型) |
3850 |
| 2 |
便携式电脑(研发型) |
4400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项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
(2)制造商需提供对代理商投标承担保修期内的产品质量责任的承诺函。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3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3日起)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9)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近三年存在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诉讼案件,案件金额大于等于本次采购金额,且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17) 近一年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处罚金额大于等于本次采购金额;
(18) 近一年存在与采购内容相关的重大舆情并且为责任方的;
(19) 不得存在被以下单位列入或被处罚的异常情况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包括“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总局”“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相关单位”“各中央企业电子采购平台”;
(20) 供应商存在的其他经营状况异常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电脑类)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少1份。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3.2投标产品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1 登录:登录“中通****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n)点击【供应商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请按网站提示进行【供应商注册】)。
4.3.2支付:点击【投标管理-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点击【标书购买】,按提示填写信息。
4.3.3招标文件的获取:成功后,可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标书代写
4.3.4免责声明:“中通****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n)为本项目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均属无效。
4.3.5在项目支付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4.3.6操作步骤可在登录成功后的界面中点击【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查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北**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标书代写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eb.)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联航路1518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陈燕、021-****8888-7837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业务):王凯欣、李斌
联系电话:191****9389
电子邮件:****@chinaccs.cn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20008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王女士、俞女士; 联系电话:021-****3199
账户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帐号:311********20007714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1日